一、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广泛联系社会各阶层的特点,收集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诉求和意见,直接参与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法规的修订。并在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见中,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
图为:代表贵州省公益组织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及生态环境保护各地方法规。
图为:参加《贵阳市中级法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规程》的修订。
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整合人大、政协、行政、司法、新闻、NGO、公众七种法定监督主体,组成环保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环境保护活动。
图为:中心组织市民志愿者对贵阳市98条河流进行摸底调查,时任贵阳市委书记李军向本中心志愿者团队授旗。
图为:定期组织环保志愿者对各河流水质进行采样检测。
图为: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环境保护项目,已由城市延伸到农村,中心主任黄成德组织贵州省从江县小黄村当地村民通过“鼓楼议事”的侗族传统方式,倡导村民共同保护环境。
三、为减轻及消除企业现有污染,提高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和公众社会责任感,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形式助推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在贵阳市委群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协的支持下,中心在两年内共组织四期宣传培训活动:
(一)、“制止污染、保护环境”宣传培训活动
2014年11月7日、9日,在清镇市中八红枫工业园红枫陶瓷厂区内和清镇市站街镇政府四楼,展开“制止污染、保护环境”宣传培训活动。中心邀请环保法律专家谢虹、郑世红走进企业和社区,讲解相关的典型环保案例和环保法律法规,生动的向企业员工、当地居民及志愿者们传达了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环保法律专家谢虹、郑世红通过讲解相关的典型环保案例、环保法律法规、企业环境保护、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范、公民环境保护知识及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等。生动的向企业领导、工人、居民及志愿者们传达了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间,工作人员为参会人员发放了图文并茂的环保宣传手册及培训材料;此外,中心邀请到清镇市环境保护监察局副局长唐松、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代表朱勇参与本次宣传培训活动,并在现场为十位农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参观了中心展出的环境保护宣传图展。通过举办两期宣传培训,提升企业、社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在培训过程中受益人群在300人左右,间接受益人数1000人左右。
图为:环保法律专家谢虹对企业员工授课(一)
图为:环保法律专家郑世虹对企业员工授课(二)
图为:环保法律专家走进社区对当地居民授课(三)
图为:清镇市环境保护监察局副局长唐松、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代表朱勇参与本次宣传培训活动,并在现场为十位农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四)
图为:培训人员参观环境保护宣传图展(五)
图为:专家、志愿者及部分参培人员合影(六)
(二)“新环保法”宣传培训——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
2015年元月1日“新环保法”颁布后,中心于2015年09月15日、16日,在清镇市市委党校和站街贵州广铝有限公司,开展“新环保法”——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宣传培训活动。培训对象:政府职能部门、各乡镇负责人、工业园区企业负责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方式:邀请环保、法律专家现场宣讲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知识、阅览宣传展板、发放环境维权宣传指导手册、试卷问答和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培训内容:“新环保法”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及当前环保形势以及环保专业知识进行分析讲解,让企业了解“史上最严环保法”、“水十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专业知识——水污染防治技术”相关配套办法。通过专家的授课,使参训人员从环保专业技术到相关法律法规有系统性的认识,增强参训人员的法律意识,促使企业、公众主动保护环境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此次培训受益人群是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乡镇负责人、园区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和环保志愿者人数约500人左右,间接受益人数3000人左右。
图为:环保法律专家郑世虹、谢虹对参训人员授课(一)
图为:环保专家康媞老师、清镇环境监察局唐松副局长对参培人员授课(二)
图为:中心主任黄成德与清镇环保法庭法官就环境污染立案问题现场交流。
图为:专家、志愿者及部分参培人员合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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