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有着独特的作用,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贵州省是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是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环保NGO,自2010年成立以来,带领环保、法律、教育专业人士和来自各行各业的环保志愿者,以传播和践行生态文明为宗旨,配合政府推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公众环境教育和各种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参与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参与人大地方立法
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广泛联系社会各阶层的特点,收集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诉求和意见,直接参与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法规的修订。并在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见中,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
二、共建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
我们通过购买政府社会服务的形式,与贵阳清镇市和观山湖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探索创建“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建立政府+环保部门+环保NGO+企业+当地居民五位一体的联动工作机制,我们环保NGO一方面监督政府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和监管职能,一方面派出公益环保专家帮助企业整改和加强管理,监督并帮助企业提高遵守环保法律自觉性,做到合规生产、达标排放。我们同时在企业周边社区、学校、乡村开展各种法律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收集居民的意见和诉求返馈给政府及时处置,我们还在企业周边发展居民环保监督员,发现企业非法排污,及时举报到环保部门。通过“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有效平息了以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让各工业园区即保证了正常生产,又守住了环保底线。在协调政府、企业和社区居民的关系中,社会组织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起到了桥梁作用。在此,我代表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与我们合作的各地方政府及企业,欢迎在座的各位朋友前来贵阳市考察指导。
三、环境公益诉讼
本中心成立至今,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司法实践中,配合各部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破坏行为。根据群众举报和实地调查取证,先后向清镇生保法庭和贵阳帀中级生态保护审判庭,提起了15件环境公益诉讼并全部立案,经过法庭的判决或调解,部分解决了存在的环境问题,用法律保护了我们的青山绿水。
四、走进工业园区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在我省进行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环保趋势下,我们机构先后接受8家规模以上化工、养殖和旅游企业邀请,派出各类专家和专职工作人员配合环保部门,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我们根据各企业的实际问题,由企业董事长、环保NGO负责人和环保部门领导组成工作组,共同制定工作流程,依法依规限期完成各类法律文书备案、清洁生产岗位责任、员工及管理人员培训、环保施设整改及日常维护、达标排放等多项目标,提升各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环保能力,根据合同年限,组织专家及环监部门统一验收。让企业从过去的环保被动挨打,通过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做到主动作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通过开展各种环境保护活动,促进和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在实践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从第三方的角色定位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带动企业、社区居民参与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与实践相结合,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从而发挥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