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
2016-1-8
来源:未知
点击数:  16197        作者:未知
  • 一、涵义

    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指代表公共环境利益的社会组织,对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环境执法行为和排污主体影响环境的行为实施监督。第三方通常为民间环保组织(NGO)。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不同于环境监察,环境监察是一种依法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属于合同行为,是将公众的环境监督权通过合同的方式实现。

    二、积极意义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践行的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在全国属于首创,为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积累了实践经验,具有积极的意义。

    1、保证了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履行质量,切实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

    2、减轻了法院对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执行压力及工作量。

    3、增加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公信力,提高了法院司法权威。

    4、扩大了环保宣传,促进了污染治理及环境改善。

    5、不仅提升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还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有助于改善企业负面形象。

    三、存在的困难

    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是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方式,但还存在一定难题:

    1、数量为限。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以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为前提,虽然主动权可以掌握在原告(一般为NGO)手中,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不成熟,就全国来说,环境公益案件也屈指可数,并且还不是每一个环境公益案件的判决或调解的履行都需要第三方监督。

    2、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没有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也没有形成制度,更没有法律规定排污者的整改必须接受第三方监督,第三方监督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排污者自觉履行的情况下,委托第三方监督;一是排污者未自觉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情况下,接受法院委托。

    3、监督费用。监督费用应当由被告承担主毫无疑问的,但是,还涉及数额、用途、支付方式问题。数额和用途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第三方在监督过程中的哪些费用应当计入监督费用,是否包括管理费用等均没有规定,现阶段采取协商确实的方式。关于支付方式,如果是被告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是否会产生利益冲突,导致第三方不敢监督、监督不力等问题。现阶段采取被告将监督费用先全部支付到法院账户,再由法院根据第三方监督协议约定支付给第三方。既回避了前述问题,亦可让法院对第三方的工作形成有效监督。

    四、典型案例

    (一)全国首例环保NGO担任第三方监督案例——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扎佐生产加工基地的第三方监督

    项目介绍:2012年,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扎佐生产加工基地因随意排放超标的工业废水,且未严格启用污水处理设施,对沿岸及下游桃源河、清水河及乌江造成环境污染。经过法院裁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以及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商定,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为第三方监督,签订《环境保护第三方监督协议》,由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监督对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整改进行第三方监督。通过为期1年的监督,好一多公司的整改已完成,消除了桃源河、清水河及乌江造成环境污染。

    图一:本中心调查组前往好-多乳业公司扎佐牛奶加工基地考察污水处理设施。

             

    图二:本中心专家组对好-多奶业公司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图三:专家组成员查看在线监测数据。

    (二)贵阳市乌当区顺海林场植被恢复第三方监督

    项目介绍:2013年,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受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贵阳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及当事人刘传满、张从伟的委托,对在顺海村环城林带内“建造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恢复土地植被”工程相关事项进行第三方全程监督,通过为期一年的第三方监督,修复工程在限定工期内完成及达到质量要求。

    图一:被非法占用的林地正式开始拆除。

    图二:已去除水泥地板的林地,正在进行土壤层回填。

    图三:监督员和专家正在进行植树监督和指导。

    图四:中心主任黄成德带领志愿者一起清点香樟树数量。

         (三)、贵安新区三家陶瓷企业环境治理第三方监督

           项目介绍:2014年,中心接受贵阳市生态文明基金会的委托,对贵安新区清镇百隆陶业有限公司、贵州清镇市吉利陶瓷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红枫瓷业有限公司三家陶瓷企业的环境治理整改进行为期一年的第三方环境保护监督。在监督期间,中心志愿者每月现场监督,将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相关部门,并邀请专家现场指导企业的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在项目结项时,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三家企业污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经检测数据对比,现清镇百隆陶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红枫瓷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经过一年的整改,雨水出水口水质均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整改前后效果明显。贵州清镇市吉利陶瓷有限公司因停产且整改未完成,所以未进行水质监测;三家企业经过一年的监督,基本达到整改方案要求,效果较以前有明显改观。

    图一:专家及志愿者现场查看红枫厂制浆车间整改情况。

    图二:专家及志愿者查看红枫厂煤气站循环水池整改情况。

    图三:专家及志愿者查看百隆废水收集池整改情况。

    图四:清镇生态保护法庭、贵安新区环保局、基金会和本中心专家及志愿者在吉利厂现场指导吉利厂雨分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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