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五家企业进行巡查(2017.7)
2018-8-9
来源:未知
点击数:  22926        作者:未知
  •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强化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加强民主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改善企业环保诚信行为,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本着企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监督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2015年10月29日贵州省开阳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化工有限公司、国华天鑫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及2016年7月14日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与本中心签订的“公众参与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合作协议”,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一)贵州省开阳磷化工有限公司开阳川东化工、贵州路发实业化工有限公司、国华天鑫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巡查

    中心工作人员依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对贵州省开阳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化工有限公司、国华天鑫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五家企业进行第三方监督,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7月中心主要对以上5家企业进行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提出整改建议,并中心工作人员在月底把巡查情况每月报送到开阳双流镇政府。



    图为:查看贵州省开阳磷化工有限公司(开阳川东化工)转锅运转情况

    为:查看国华天鑫磷化工有限公司事故池


    图为: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磷渣堆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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