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上午,中心主任黄成德出席贵阳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局会议,安排下一步环保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他认为,NGO应配合司法部门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现阶段,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单位还是政府相关执法监察部门,环保NGO作为公众参与的形式,理应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图为:会议现场
版权所有: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 黔ICP备19010890号-1 贵公网安备 3201040200027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2020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2期A6组团雅实轩9栋12楼2号 电话:0851-8484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