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3年1月10日,《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市人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贵阳市人大主任李忠主持,来自政府各部门领导及各方专家学者对该条例作终审前修改。
这意味着由贵阳市人大历时两月,经社会各方反复讨论和10多次修改,国内首个《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地方法规即将出台。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受邀全程参与了该条例的制定,由本中心提出的“环保公益组织有权对破坏环境行为和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 及“环保公益组织实施的环境公益项目,政府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给予经费支持。”被写入该条例。
《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经2月初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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