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强化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加强民主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改善企业环保诚信行为,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本着企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监督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2015年10月29日国华天鑫磷化工有限公司与本中心签订的“公众参与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合作协议”,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兰高远于2016年6月29日与国华天鑫磷化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环境保护措施整改工作进行了沟通、梳理和交流,并进行现场检查。
图一:国华天鑫工作人员正在整改作业。
图二:中心工作人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沟通。
图三:巡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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