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强化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加强民主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改善企业环保诚信行为,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本着企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监督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2015年10月29日国华天鑫磷化工有限公司与本中心签订的“公众参与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合作协议”,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2016年5月10日,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清镇环保法庭专家提出的验收整改意见及存在的问题,现场查看国华天鑫磷化工有限公司落实情况,企业已经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讨论,并逐条提出了整改方案。
图一:查看循环水池。
图二:查看转锅灰渣堆存整改。
图三:查看转锅灰渣堆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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