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工作总结
2016-8-1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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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度,我中心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实施有利于公众和社会发展的环境保护活动。依照活动开展的程序,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上报;并在其它需要进行登记的方面,按时履行登记手续。我中心的人员构成以志愿者为主,活动开展过程中,为每名志愿者进行信息登记,规范志愿者的管理程序。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和我中心的宗旨,2013年度我中心开展了以下活动。

    201316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作为欧盟在贵州省******确认的民间环保公益组织,协助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贵阳市开展公众对环境维权的入户调查。

    2013110日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受邀全程参与《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由本中心提出的“环保公益组织有权对破坏环境行为和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及“环保公益组织实施的环境公益项目,政府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给予经费支持。”被写入该条例。《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经2月初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2013111日,乌当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整治对策商讨会”在乌当区生态局举行,本中心志愿者王勇在商讨会上发映的调查图片,使参会者更深刻的了解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同时说明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是政府环保工作的重要一环。

    2013115日至19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出席贵州省人大会,并提交了《关于综合整治红枫湖的建议》。

    2013216日至17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调查组前往贵州省从江县高增乡小黄村,就当地侗族群众举报登阳锰业有限公司造成河源污染展开实地调查。

    2013226日 ,清镇市人民法院罗光黔副院长、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黄成德主任以及该中心项目负责人谢虹律师、排水专家杨秀宇陪同人民法院报记者一行数人驱车来到贵阳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扎佐生产加工基地,在该公司廖琪钟副总经理的带领下,大家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的运行情况,抽取进水和出水水样进行比对,了解污染物的历史监测数据及上传情况,中心志愿者杨秀宇还认真细致地查看了相关台账,提出问题并要求托管单位及时整改。随后,在该公司的会议室,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讨论,首先由中心项目负责人谢虹介绍项目启动后的监管情况,黄成德主任站在中立方的立场,客观、公正地评述了本案的积极意义,环保NGO作为第三方对环境案件的被告即污染企业进行后续星,不仅开创了全国的先河,改变以往环境案件案结污染仍继续的现象,还可以督促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为业主治理污染,履行职责。

    201326日下午,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生态文明志愿者座谈会,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何小丽,贵阳市两湖一库环境保护基金会秘书长叶晓云。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十多名志愿者出席了此次座谈会,志愿者们从亲身经历出发,对贵阳市的环境保护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中心主任黄成德介绍了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及中心志愿者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并从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了广泛阐述。中心公益法律顾问、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白敏律师就中心及中心志愿者参与的典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介绍。座谈会上,与会志愿者还就如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活动的可持续性提出了各自的想法。

    201337日,由本中心主任黄成德在其故乡广东省罗定市发起并组织的“罗定市生态文明协会”成立,由黄成德担任顾问。该协会得到罗定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专门拨给经费、办会场所和人员编制。成立当天市政府还组织专场大型演出,注册登记环保志愿者2000余人,常年开展各项活动。

    2013321日至23日,本中心及专家前往小黄村,帮助小黄村民成立环保NGO、宣传垃圾分类、改变村容村貌并联系企业赞助该村一辆垃圾运输汽车。

    2013330日至31日,为配合贵阳市政府对黔灵山公园的升级改造,受市生态委委托,本中心组织30名志愿者和专家,对黔灵山公园生物多样性及半野生猕猴环境容载量进行生态考察,并写成考察报告送交市政府供决策使用。

    2013416日,由本中心起诉修文县生态局、城建局和扎佐镇政府环境污染行政不作为,原告及被告双方在清镇生态保护法庭庭前协调会。

    2014419日,本中心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共同发起“贵阳河流污染全民拍”在筑城广场正式启动。在随后1个月期间内,本中心60名志愿者共举报全市范围内河流污染现状17起,均得到限期整改。

    2013424日,本中心专家、委托律师及修文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环科院,各新闻媒体记者,共同前往大丫口垃圾场考察。随后在扎佐镇政府召开第二次庭前调解后。被告方承认污染事实,县政府承诺在10月份之前将垃圾场内所有垃圾全部转运至白云垃圾场。

    2013522日,受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委托,本中心承办“绿丝带生态文明志愿宣讲”,用1 个月时间,在全市各社区巡回宣传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2013523日,中欧环境合作治理项目“环境维权项目”培训班在贵阳举行。本中心向中外专家学者介绍了“小黄村模式”。

    2013524日,本中心联合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市公、检、法生态保护部门,前往清镇市站街工业园区调查当地群众举报的严重染污问题。

    2013529日,本中心再次前往清镇市站街工业区展开污染源独立调查。

    2013531日,本中心和贵阳市检察院生态保护局前往乌当区顺海村,联合调查该村破坏城林带问题。

    2013615日,贵阳团市委等单位发起贵阳“水精灵守护母亲河”活动,本中心主任黄成德担任保护南河志愿者服务队总队长,在两年任期内,将带领拍客用镜头真实反映南明河现状。

    201375日至7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小黄项目组再赴从江县小黄村实地调查。中心主任黄成德就登阳锰矿,因为采矿废水对当地农田造成污染,又做了进一步的核实,为当地侗族村民环境维权。并邀请村民和锰矿负责人在矿区召开现场分析会,为矿主和当地村民宣传相关法律,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在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依靠法律,同时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调动锰矿生产者和村民正确参与,明确责任,提出解决建议。监督有效的废水处理设施设备尽快实际运行,做好村民的损失补偿,争取把已有的损失降到最低。以期达到合力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为了能够实际村民的补偿工作,年内还有两次调查工作列入计划,并建议在锰矿和小黄村各选一名代表具体负责沟通协作。另外,黄成德一行还和422日成立的贵州省侗族首支环保NGO---“小黄村民生态文明自治协会”的工作人员举行了座谈,对两个月来的运行进行了总结,特别是对清理河流、建立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保项目、建立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环保村规民约,同县乡领导,志愿者一起分析问题,整理思路,提出建议,对接下来的NGO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

    201379日至14日,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代表贵阳市公益组织,前往厦门和黄石考察垃圾焚烧厂。并以专家身份帮助随行的市民代表理性对待拟建中的贵阳白云垃圾焚烧厂,受到市政府及市民好评。

    2013717日,本中心组织志愿者和新闻媒体巡查百花湖,并配合两湖一库保护局查处在二级保护区内开山采石的非法行为。

    2013720日至23日,本中心黄成德代表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出席2013年生态文明贵阳论坛,并在第三届环境司法论坛上发表演讲。

    2013729日,本中心志愿者组织多家媒体,开始分组对南明河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将查出的各种污染源通过微博举报给市生态委或市城管委,并形成长效工作互动机制。

    201385日,由本中心举报南明河中曹水厂输水渠存在二次污染问题引起贵阳市政协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委员视察,花溪区政府在现场表示立即投入90万元整改。

    2013813日,本中心参与市人大《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修改,并参加市人大对南明河治理评估。

    2013823日至27日,本中心主任黄成德参加贵州处政协对遵义“四在农家”视察,重点考察乡村垃圾处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并提出整改建议。

    2013923日至27日,本中心参加中欧环境治理合作伙伴对瑞典进行交流,黄成德介绍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公益环境诉讼安全。

    2013109日,清镇市绿色环保诚信企业签约仪式在贵州广铝举行,作为主办方之一,本中心提出第三方监督计划。

    20131012日至112日,本中心主任黄成德再次考察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

    2013118日,受市检察院生态局和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委托,本中心启动顺海村刘传满破坏环城林带案的生态修复第三方监督。

    2013121日至3日,本中心出席在北京召开的“2013中华环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会”,加强与国内环保NGO机构的交流。

    2013128日,本中心组织志愿者全面巡查南明河,为向市政府提交《社情民意表》提供图片证据。

    20131216日,本中心联合央视调查乌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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