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总结
2015年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主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来拟订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计划内容是以:“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公众参与环保第三方监督、环境宣传培训教育、生态环境考察、环境污染调查、公众参与各项活动等几方面来开展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按计划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
(一)清镇市“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项目
1、广铝项目
2015年,中心在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所做的主要工作是:工作人员每月都去现场巡查该企业的环保整改进展情况:(1)查看原料破碎系统噪音整改情况;(2)热电站烟气除尘器整改以及在线监测情况;(3)雨季查看广铝赤泥堆场是否有水外溢;(4)焙烧炉烟气排放情况等。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给企业提出,针对一些技术性较难的问题,中心及时邀请公益环保专家去现场作指导建议,帮助了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有环保验收企业存在的相关的问题。中心还配合省、市管理部门对广铝的环境保护情况的各项检查,另外,中心还在企业开展环保知识及法律培训,还对当地农民监督员进行培训,不定期组织当地居民监督员进企业监督整改进度,并通过监督员让周边群众及时了解政府部门的监管举措和企业的整改决心。。在清镇生态局、中心、企业和当地农民监督员共同努力下,现广铝提高自身环保意识,各项环保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指标已达国家标准,群企关系融洽,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真正的在向环境友好型企业迈步。
3、三联乳业项目
2015年,中心在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所做的主要工作是:中心工作人员主要巡查其雨污分流情况、水淹凼污染情况、牛棚清洁后污水外溢情况、秸秆制作区扬尘防治情况等。在三联乳业卫城奶牛场的积极主动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2014年整改基础上三联乳业根据专家建议继续对粪污区挡水墙等设施做了进一步完善,将场区内水淹凼、沼泽区两个污染源进行整治,通过将水淹凼污水抽排到污水处理池、开挖明沟导水等措施,减少对雨水沟的污染。因雨季突发降雨致污水外排相较于2014年同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三联乳业卫城奶牛场还需继续努力朝雨水沟的排水达到“雨污分流,不再外排污水”的目标迈进。
3、时光贵州项目
2015年,中心在贵州仁泰有限公司所做的主要工作是:中心指派专职工作人员巡查,“时光贵州”古镇的雨、污分流、植被保护、隔离带破损等情况;及雨污管道连接、检查井、隔油池、化粪池、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等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及时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环境现状出现技术问题时,中心邀请环保公益专家帮助其解决问题。10月中旬,中心组织清镇生态局、百花湖管理处及邀请环保公益专家进行联合巡查“时光贵州”二期工程,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生活污水收集问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等问题。现场就召开办公会将存在的问题向企业提出,并给出整改意见。此外,工作人员对其整改工程进行后期跟踪和监督,月底见企业基本完成整改。11月中旬,中心又在古镇开展“环保宣传”培训活动以及环保主题交流会,提高企业环保专业知识和环保意识,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二)开阳县“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项目——磷化工项目
2015年4月,中心志愿者发现位于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的贵州开阳国华天鑫磷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开阳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向外环境排放刺鼻的浓烟,让人难以呼吸同时还有工业污水向外排放,对周边老百姓的生活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在经过多次的前期暗访调查后,发现这4家企业均有不按环评规定标准排污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等诸多问题。经过反复调查,中心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对其进行环境公益诉讼,中心在掌握大量证据之后,2015年5月委托中心志愿律师——郑世红为代理律师,向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递交诉状,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起诉后,被告在大量证据面前,承认污染事实,表示愿意整改。
贵州开阳国华天鑫磷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开阳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与中心签订“公众参与共同创建环境友型企业”合作协议,协议规定,中心每月去企业查看其整改进度。元月份中旬,中心工作人员、志愿者及邀请环保专家一起查看四家企业整改情况,在查看过程中:贵州路发和开阳磷化工两家企业整改推进较快,也较细致和完善;国华天鑫和黔能天和两家企业,整改进行有点缓慢,现场要求其抓紧时间完成整改;并还要求各企业抓紧整理出一套实用的管理经验,以供其他参考学习。
(三)“会企协作创新计划”及“学会服务站”试点项目
1、学会服务站项目
中心在贵阳市科协技术学会的大力支持下,在清镇时光贵州成立“非对抗性环境社会治理”实践研究学会服务站,该项目开展时限是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中:1月至6月,项目前期工作筹备;8月至11月,项目执行过程(中心与企业配合,在“时光贵州”成立学会服务站点。在此期限内,中心不定期邀请环保公益专家到企业进行环保技术指导和培训、同时也联合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巡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跟踪并督促企业整改);12月底提交结题报告。在项目开展期间,中心3次邀请环保公益专家对企业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对“时光贵州”商户进行一次主题为:“百花湖水环境保护——餐厨垃圾的处理及水污染防治”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其进行现场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与联合管理部门对时光贵州进行两次现场巡查等。中心所开展的工作均形成简报,并报科协备案。
在该服务站项目开展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使其及时发现自身环保工作的不足之处后及时进行整改、避免因商户管理不当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促进相关部门的联。最终让企业从对抗性环境社会治理逐渐转变为非对抗性环境社会治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加强与管理部门沟通,并向社会各方借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经过一年“非对抗性环境社会治理”实践研究项目的开展,已形成一定的模式,得到贵阳市各级政府的认可,并在全市进行推广,共同创建“非对抗性环境社会治理”模式。
2、会企协作创新计划项目
在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与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贵州仁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为期一年的“会企协作创新计划”项目协议书。中心在项目启动后,共开展了四期“环保主题交流会”和两期“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联动会”以及六期对项目合作单位环境保护情况现场巡查,并形成十二期简报,报送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心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帮助并监督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隐患,提供专家咨询或现场指导,帮助企业依法依规达标排放;并对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把保护环境的理念深刻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去,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通过各种活动及会议,将周边居民带动起来,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共同协商解决环境问题,缓解企业与周边居民的矛盾,并为各方搭建一个环保问题沟通交流平台,让周边居民能通过正确的方式方法反应环保问题,让企业自身能意识到存在的环保问题,政府也能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企业环保现状等,各利益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共同协商解决环境问题,共同创建“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
清镇市创新“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得到贵阳市委市政府认可,并在《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推广清镇市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的报告》——筑生态文明委呈【2015】510号文件中贵阳市市委陈刚书记、市委常委李作勋、钟汰涌副市长做出重要批示都提出要在全市区市县全面推广“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每月将企业的环境保护整改情况整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在月底送交清镇生态局、开阳生态局、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各企业。
二、公众参与环保第三方监督
(一)贵安新区三家陶瓷厂监督项目
2015年,中心对三家陶瓷厂实施第三方监督,具体工作如下:中心工作人员每月去三家陶瓷厂例行监督巡查,主要查看三家陶瓷厂的除尘设备、煤堆场、气站循环水池、生活污水设备、废料堆厂进行监测,同时中心还邀请专家根据整改方案逐条对三家陶瓷厂的整改情况进行查看,并且还给企业提出可行性的指导建议。在半年监督评估时,我中心邀请贵安新区生态委进行现场巡查,在评定其还未完成的整改和新存在的问题,再次督令其整改。截止2015年10月9日,从三家陶瓷厂整改情况来看,红枫陶瓷厂逐一完成整改事项,并也在正常生产;该企业负责人感激地说:“通过整改企业使用上循环水后,每月节约用水成本,而且节约违法成本”。百隆陶瓷厂在恢复生产后,发现部分废旧瓷砖和煤露天堆放,废水收集池水位较高,工作人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之后又处于停产状态;吉利陶瓷厂停产期间也做雨污分流整改,但该企业在15年度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故其整改事项未得到有效整改。
三、环境宣传培训教育
为提高企业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和各乡镇负责人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和公众社会责任感,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形式助推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9月在贵阳市委群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协的支持下,中心在清镇市组织开展两期“新环保法——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宣传培训。来自清镇市全市的企业、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培训,培训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并邀请专家从水污染防治基本知识、污染物的种类、“水十条”、“新环保法”专题解读、“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环境维权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引导授课,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进行了全面诠释,让大家充分认识当前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来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更好的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共同建设绿色家园,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来自各方的参训人员都各有受益。1、政府职能部门参训人员通过此次培训,提高自身环保专业水平、环保法律意识和责任。2、企业参训人员通过此次培训:一是增强环保责任感、提升环保意识,依法依规排放污染物;二是了解企业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尽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三是正确使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辩护。3、社区居民及周边群众参训后,了解和掌握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污染简单的识别手段,提高其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对企业将起到有力的监督作用,增强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影响力。
四、环境污染调查、生态环境考察
(一)环境污染调查
1、两湖一库调查项目
(一)2014年11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贵阳市生态文明基金会委托,对贵阳市实施“两湖一库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进行后期评价调查。中心工作人员于2015年1月7日至3月25日,在两湖一库沿湖周边农村的环境保护情况、垃圾清运情况进行实地和走访调查,主要调查内容:涉湖(库)周边村寨垃圾箱的配备情况、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情况、垃圾设备的管理情况以及新建十个垃圾中转站的运转情况。调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①部分乡镇的垃圾箱没有按照布置图实施,导致沿湖(库)村寨垃圾箱不够用;②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长效机制不健全,导致垃圾清运不及时;③实施方案内配置收运设施的村寨原有垃圾收集池(收集间)仍在使用,并且清运不及时,雨季垃圾随雨水冲入河流,垃圾池也没有做防渗处理,垃圾渗滤液的渗漏对河水也有一定的影响;④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没有经费保障,新建10个中转站,有6个闲置;⑤村民环保意识差,将垃圾随手仍在垃圾箱旁边、道路上、入湖(库)河道旁边等;⑥保洁员经费没有保障,导致保洁员配置不全;
⑦许多村寨垃圾箱不够用、垃圾清运不及时、归还不及时、村民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不够高、在农村垃圾清运管理上,当地乡镇政府未与两湖局共同达成有效的管理机制、设备管理制度不到位。在调查结束后,将发现及存在的问题以如实反映在结题报告中,并递交贵阳市生态文明基金会。
2、龙里谷脚工业园污染调查
2015年8月,因接黄泥哨村村民举报龙里谷脚工业园区数家企业排污致黄泥哨水库中鱼类死亡,而且谷脚工业园及大坡村将部分生产废水和全部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地下溶洞,并汇合金翠湖。接到举报后,中心组织环保专家及志愿者多次到现场实地查勘,最终确定造成污染的原因是:谷脚工业园内无污水处理及雨污管网不完善,生产和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置。企业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置。两股污水结合呈现黑色,散发刺鼻臭味,雨、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流入金翠湖。。为了尽快解决谷脚工业园水污染问题,中心于2015年12月委托中心志愿律师——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郑世红律师为代理律师,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后,被告面对污染事实,表示愿意整改。目前正处于庭前调解阶段。
3、花溪养牛大沟污染调查
2015年5月7日,中心接花溪河污染举报后一小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贵大二期工程、三元以及恒大水泥搅拌站无组织排放是其主要污染源,并于6月10对上述三家单位进行环境公益诉讼,此后多次联合花溪区生态局、花溪环保监察部门、花溪检察院、税务局、贵州大学等多家部门进行联合调查,不仅发现在三家被告在整改方面无落实行为而且查明贵大附中生活污水、花溪街道路面污水直接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养牛大沟并进入花溪河,执法部门在12月17日下达贵大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督令其整改以及12月22日向贵阳城投公司下达执法通知书,但该公司以该管网已移交贵阳市城管局为理由拒收执法书。
4、 金钟河污染调查
金钟河作为汇入阿哈水库******的河流,逐着城市的扩展污染日益严重,常年呈劣5类水质,市民反映强烈。中心至11月初始,多次联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生态公安分局、市检察院生保局、观山湖区环保、公安、检察院等单位调查其污染缘由,据调查发现贵阳昭华颖新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排污、观山湖区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工程污水直排入金钟河、居民生活污水、旱厕粪水等排入龙泉大沟最终进入金钟河,同时金阳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能力不足也是其造成其水质低的一大原因。至11月15日观山湖区环保局以对贵阳昭华颖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中心呼吁将金钟河治理纳入贵阳市“十三五”规划,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让贵阳不仅空气爽,喝水也爽。
5、其他环境污染调查
1)2015年3月10日,本中心参加国监企业多部门联合巡查。
2)2015年4月24日上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组织水文地质、环境工程和环保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前往观山湖区和清镇市交界处调查水质状况。
3)、2015年9月10日,中心主任黄成德与站街镇领导共同调查清镇杉树村煤炭窑大寨受污染水域。
(二)生态环境考察
1、2015年1月1日-3日,到从江县进行固体垃圾焚烧情况考察。
2、 2015年1月26日-29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瑞典环科院北京办事处、貴州省环保厅国际交流中心、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共同组成〝中欧环境治理地方合作伙伴贵州项目组〞,前往瑞典参观访问。
3、2015年5月1日,参观丹寨的清华科技园石斛茶基地。
4、2015年8月23日,参观“贵州省黔西南州田园生态流域综合环境整治项目”。
5、2015年10月31日,参与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垌口村进行考察。
6、2015年11月5日,中心主任黄成德作为贵州省政协驻筑委员视察贵阳市蓬莱农业园区。
7、2015年11月8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特地陪同清镇市领导前往丹寨清华启迪科技园考察现代农业项目。
五、环境公益诉讼
(一)、我中心对贵州大学等三家单位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015年5月,本中心接到市民举报花溪河被污染,中心主任黄成德立刻赶到现场调查,并在之后组织中心专家组成员反复的现场勘查,最终确定造成污染的原因是贵阳市花溪区养牛大沟附近单位施工及工厂排污,大量废水、工业泥浆注入花溪河,造成花溪河污染。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告贵州三元实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气,被告贵州贵建恒大混凝土有限公司倾倒工业废渣、废水,被告贵州大学新校区工程工地泥浆废水进入了养牛大沟,致使水质浑浊。为了尽快解决花溪河养牛大沟水污染问题,中心于2015年6月委托中心志愿律师——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郑世红律师为代理律师,向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递交诉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起诉后,被告面对污染事实,表示愿意整改。为保障整改效果,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于2015年9月21日组织环境保护专家对被告提供的环境整治方案进行论证。论证会上,环保专家对被告的整改方案进行了详细审查,并提出大量改进意见。
(二)、我中心对开阳磷化工等4家企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015年4月,中心志愿者发现位于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的贵州开阳国华天鑫磷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开阳磷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向外环境排放刺鼻的浓烟,让人难以呼吸同时还有工业污水向外排放,对周边老百姓的生活环境造成巨大影响。经过反复调查,中心在掌握大量证据之后,于2015年5月委托中心志愿律师——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郑世红为代理律师,向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递交诉状,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起诉后,被告在大量证据面前,承认污染事实,表示愿意整改,并委托资质单位根据现场情况编写整改方案报清镇生态保护法庭审查,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改。
(三)我中心对龙里县政府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015年8月,因接黄泥哨村村民举报龙里谷脚工业园区数家企业排污致黄泥哨水库中鱼类死亡,中心前往龙里谷脚工业园进行调查,此后多次与南明区检察院及环境监察大队、公检法、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等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由于龙里县政府设立的谷脚工业园与贵阳市南明区相邻,调查时发现该工业园区没有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监管措施,导致园区内的生产和生活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进入贵阳市南明区,导致金翠湖、穿洞河污染,金翠湖、穿洞河的水均流入渔梁河,并流经贵阳市东效水厂汪家大井取水点,属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而龙里县人民政府作为谷脚工业园的设置机构和管理者,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故诉至法院。2015年12月1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受理了此案件。并在2015年12月28日,进行证据保全。2015年10月,本中心接到市民举报,谷脚工业园及大坡村将部分生产废水和全部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地下溶洞,并汇合金翠湖。接到举报后,中心组织环保专家及志愿者多次到现场实地查勘,最终确定造成污染的原因是:谷脚工业园内无污水处理及雨污管网不完善,生产和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置。企业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置。两股污水结合呈现黑色,散发刺鼻臭味,雨、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流入金翠湖。。为了尽快解决谷脚工业园水污染问题,中心于2015年12月委托中心志愿律师——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郑世红律师为代理律师,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后,被告面对污染事实,表示愿意整改。目前正处于庭前调解阶段。
六、举办、参加的会议活动
(一)举办的会议活动
1、 2015年3月3日,举办“积极支持环境公益事业,助推环境改善”环境公益座谈会。
2、2015年3月17日,中心与自然之友及环保律师进行座谈。
3、2015年4月18日,举行“贵州环境监督监测研讨会暨首批环境公益专家聘任仪式”。
4、2015年5月19日,举行环境污染证据保全会议。
5、2015年6月16日,召开了生态保护专家讨论会。
6、2015年6月28日,贵阳环境公众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与志愿者们在中心会议室内共同探讨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7、2015年7月7日,由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组织清镇市环境监察局、企业(贵州广铝、贵阳三联乳业、时光贵州)以及当地农民监督员,在清镇市环保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联动会。
8、2015年7月16日,中心组织专家及工作人员对“时光贵州古镇”项目进行环境保护巡查并召开专题会议。
9、2015年7月23日下午两点,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在清镇市生态法庭进行******次环保主题交流活动。
10、2015年8月13日,中心在清镇时光贵州举办“共创环境友好型企业“联动会。
11、 2015年10月23日,由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组织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站街镇政府、清镇市工业园区管委会、清镇市电视台、企业(贵州广铝、贵阳三联乳业、时光贵州)以及当地农民监督员,在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清镇环保第三方监督工作暨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工作交流会。
12、2015年11月30日,贵州广铝环保验收专家咨询会。
13、2015年12月1日,开阳双流磷化工园区“共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座谈会。
14、2015年12月7日,中心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环境公益诉讼交流会。
15、 2015年12月11日,“12月环保专家与企业互动”环保主题交流会。
(二)参加的会议活动
1、2015年1月6日,参加贵阳市政府〝环保大检查及林业木材市场大检查〞工作布署会议。
2、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1月11日,参加“2014年环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会”及“推动环境发展贵州实践案例分享与研讨专题会议”。
3、2015年01月13-16日,参加“FORHEAD环境与健康媒体、NGO、学者工作论坛”会议。
4、2015年2月11日,受环保部宣教中心和重庆市环保局邀请,到渝参加“环境敏感项目公众参与研讨会”以及参观重庆同兴垃圾焚烧发电厂。
5、2015年3月5日,参加“清镇市开展第三方监督工作推进会”。
6、2015年3月5日,参加雷锋活动月暨第16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省级示范活动
7、2015年3月9日,参加市政府环保大检查会议。
8、2015年3月12日,参加中欧环境治理项目——贵州项目“推动贵州司法发展、维护贵州公众环境权益”结项会议。
9、2015年3月13日,参加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对市生态文明委的督查会。
10、2014年4月13日,中心黄成德主任受邀出席清镇市政府会议。
11、2015年4月14日,中心黄成德主任受省公安厅邀请作题为《贵州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讲座。
12、2015年4月24日,参加市人大召开的《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条例》颁布两周年座谈会。
13、2015年5月8日,参加“仁爱助学环境公益论坛筹备会”。
14、2015年5月23日,应邀参加“新环保法下社会组织与中国环境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
15、2015年5月27日,中心黄成德主任在贵阳市检察院生态保护局做题为“我国生态环境现状及公众参与”的讲座。
16、2015年6月17日上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参加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生态检察恢复林”揭牌仪式。
17、2015年6月27日贵阳环境公众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应邀出席“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3个分论坛。
18、2015年7月30日下午,参与清镇生态保护法庭有关近期养牛大沟治理问题的讨论会议。
19、2015年8月8日,中心主任黄成德在安徽黄山参加“环境公益诉讼案例研讨会”。
20、2015年8月18日,中心工作人员在清镇环保法庭参加贵安新区吉利陶瓷厂约谈会议。
21、2015年10月9日下午,在生态保护法庭调解并审核开阳4家被告磷化工企业的整改期限。
22、2015年10月12日上午,中心主任黄成德出席贵阳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局会议,
23、2015年10月28日,中心主任黄成德参加“贵阳市政协常委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协商会”
24、2015年11月3日,参加清镇市环保第三方监督工作暨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工作汇报会。
25、2015年11月26日下午,贵阳公众教育中心主任应邀参加贵州省民族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活动。
26、2015年11月29日心主任黄成德参加儿童生态家园教育实践活动。
27、2015年12约23日,市生态委与本中心举行关于推广中心与清镇市政府创建的“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座谈会
28、 2015年12月8日,参加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旭化成水环保专项基金总结暨2015水环保公益人物颁奖大会,中心实施的“水环境保护下的环境公益诉讼”项目荣获水环保公益人物奖。
29、2015年12年10日至12月11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出席“新环境保护下环保组织对推动法治与司法公正的作用多方咨询研讨会”。
30、2015年12月12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参加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的“儿童食品安全”项目启动仪式。
31、2015年12月21日下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参加贵阳市政协人资环委会。
32、2015年12月25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出席贵阳市政协常委会。
33、2015年12月29日下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参加环保部召开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分会场视频会议。
附录:
(一)中心获奖情况
1、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荣获2015年水环
(二)清镇市专报(‘清镇市关于“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探索与实践的情况报告’陈刚书记、文新市长、张平副书记作出的重要批示)
图一:陈刚书记作出的批示: 可以进一步探索,这样的做法符合敏尔书记提出的生态治理机制创新的思路,这是生态建设社会参与治理的创新。
图二:文新市长作出的批示:非常好,要注意总结,注重实效。同时注意与国家法律的衔接,行政执法、司法机关执法的作用也要充分发挥。
图三:张平副书记作出的批示:清镇市的搭建和实践符合社会治理的方向。即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其中。要大力尝试,不断扩大覆盖其他领域。比如:信访工作。要认真总结,提出经验,创造“清镇模式”。
(三)市生态委与本中心举行关于推广中心与清镇市政府创建的“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座谈会
图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
图二:会议现场
图三:生态贵阳微信公众号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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